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7〕115号)精神,按照“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组织评审、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全州各中小学校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公示了本单位人选,县、州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了逐级审核。经研究决定,拟推荐刚察县民族寄宿制初级中学增卡同志参加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来人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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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北州教育科技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